在我們的四週, 隨處可見市民"違法"的事件, 好像進入了一個無法無天的社會. 更嚴重的是, 市民不把這些當作是"不對"的事, 連執法人員也視若無睹.
1. 紅燈越線停車: 更常看到的是, 有二台警用機車, 當然車上還是著制服且配槍的警察, 在停止線前停車等紅燈, 仍然有市民大辣辣的往前衝, 這二位制服警察, 仍然在聊天, 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
2. 佔用停車格: 雖然有牌照, 但就算是瞎子, 也看得出那是一台破機車, 停在停車格裡, 巧的是, 停車格旁邊一定是檳榔攤, 或是冷飲店什麼的. 路邊停車格收費管理員也好像跟他沒什麼關係.
3. 畫好的停車格沒人停, 旁邊的紅線或人行道, 郤停滿了車子; 守規距的市民停在停車格裡, 馬上被開停車費, 不守法的市民亂停, 沒事, 有時候還堵到讓無法順利開出, 真是氣死人不賞命.
4. 以前記得, 在學校醫院附近, 都有設置"禁聲緩行"的標誌, 不知從何時起, 竟然不見蹤影了, 也就是說, 管他醫院病患的休養, 還是學童的上課, 都與我無關, 照常的加快油門, 大按其喇叭.
5. 廟寺辦活動, 不吵死人是不罷休的, 不但擴音器開到最大, 面朝外面, 還大放衝天炮. 更有其甚的, 晚上9-10點, 甚至半夜凌晨, 照放不誤. 完全不把別人看在眼底.
6. 婚喪事也是如此, 馬路兩邊拿個圓桌一放, 馬路就是他們的了, 那管別人通行的不方便, 以及不安全.
7. 滿街的流浪犬更是市景的大奇觀, 全世界好像沒有一個國家有流浪犬, 就只有在台灣看到, 丟臉.
 
以上只不過隨手寫來, 就洋洋灑灑七大項, 說是世界新七大奇觀也不為過. 問題是, 市政府的主管機關都不知道嗎? 我所寫的每一項"奇觀", 一定會相對應一個主管機關, 拿了國家俸祿, 所主管的業務, 變成另人垢病的"奇觀", 是我的話, 早就切腹自殺了.
我的題目是"有獎徵弊", 也就是由全民來檢驗, 發現有任何一項市政的缺失, 交由第三公證機關查證, 如果屬實, 頒發獎金1千元, 費用由主管機關的"加班費"項下支應. 不稱職的官員有基本的薪資拿就不錯了, 加班, 就免了, 當作"有獎徵弊"的獎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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