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女兒居住的比利時 Ledegem (g 發 h 的音), 家庭垃圾每星期四清晨收集一次, 垃圾處理費用, 隨袋徵收, 資源垃圾則自行送到定點的回收桶.
我們這裡, 台灣的高雄市三民區鼎強街, 每天收三次垃圾, 資源垃圾呢? 每週收三次. 費用呢? 以吃到飽 all you can eat 的方式, 定額由自來水費隨附徵收.
我住的社區在鼎強街尾, 每天下午4點30分, 固定有一趟垃圾車來收垃圾, 下午7點40分, 相同的垃圾車還會再來一次.
另外, 每天的早上9點, 距離約200公尺遠, 鼎金後路小公園旁, 還有一趟定點的垃圾收集服務. 我每天早上送內人上班途中, 在青海路及鼓山三路口, 也有一班定垃圾收集點, 時間是早上7點50分至8點, 這二個點, 就看到許多民眾, 騎車, 開車, 或用手推車, 運來一大包, 一大包的垃圾, 由外觀看, 絕對不是家庭垃圾. 依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 營業行為所產生的垃圾, 叫"事業廢棄物", 是要另外收費的. 看這情形, 一定是國家買單了.
如此貼心的服務, 說是提昇服務的品質, 倒不如說是浪費國家的資源.
以前在高雄市環境保護局服務時, 曾經主管過全市垃圾收集及處理的業務, 想到標題所示"每週一次vs一天三次"的對比, 就汗顏無比.
政府的服務絕對是有限的, 政府的預算, 絕對是用到刀口上的. 喊了多少年的垃圾減量口號, 到底效果如何? 我認為有限, 至少還有許多進度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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