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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9日小女兒照婚紗, 要用車, 要用我每天賴以維生的座車(因為我是專業駕駛, 專門載送內人上下班), 所以, 內人的座車當天改為90cc三洋機車.
其實, 騎機車上下班, 對我們來說, 一點兒都不陌生, 以前我有一台偉士牌150cc機車(當時這型機車, 被稱為機車界的賓士車). 每星期三, 全家四口一台車, 由高雄回鳳山, 二位女兒學鋼琴, 也趁機回母親那兒打牙祭. 大女兒蹲在前面, 小女兒則被我及內人夾在中間, 好一副熟悉的場景.
不知聽誰說過, 情侶之間共乘機車, 感情會加分. 想想看, 二個人貼在一起, 不管誰前誰後, 除了跳三貼舞之外, 還有什麼動作, 會讓情侶有那麼親熱的行為.
我跟內人在35年前談戀愛時, 機車算是奢侈品, 沒能力買. 所以, 上述的情景, 我沒經驗. 結婚以後, 到了"摸太太的手, 像是左手握右手"的階段, 雖然有機會與女性友人共乘一輛機車, 不瞞說, 的確是一件痛苦的事, 坐姿就像在官校受訓時, 板凳坐三分之一, 腰桿打直的樣子, 絲豪不敢喻舉. 一趟車程下來, 還真的是腰酸背疼呢!
昨天, 內人從辦公室攜帶她自用的安全帽, 跨坐在我後面, 雙手抱著我的肥腰, 抓著我的腰帶, 以保持固定. 雖然沒有坐三分之一, 但二位體重加起超過150公斤的重量, 著實把女兒這台三洋機車, 壓得避震器都扁了. 還好只有從內人辦公室到女兒婚紗店, 大約6-7公里之遠, 這趟"舊夢"的重溫, 也就很快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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