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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08年12月5日星期五)我有一篇短文, 被刊登在中國時報A14版, 標題為:「虐嬰層出不窮 政府有責」, 在我的記憶之中, 我在讀初中時, 投過一篇文章, 不知是被刊登在國語日報或台灣新聞報上, 距現在已經有50餘年了.
今天這篇文章, 我是看了昨天(12月4日星期四)C1版的新聞, 有一個才出生43天的女嬰, 被父母親凌虐致死, 再因為今年9月份, 我們家也有寶貝女嬰出生, 因而有感而發提題寫的. 報上刊登的文章如下, 其網址為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20500150,00.html;
熱門話題─虐嬰層出不窮 政府有責
- 2008-12-05
- 中國時報
- 【傅憲成/高雄市(退休公務員)】
昨日中時刊登斗大的標題「女嬰才43天大 遭母凌虐致死」,我馬上想到的,就是政府在做什麼?事件的發生,包括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等政府機關,有沒有做好他們應做好的事情?
今年九月份,筆者女兒在比利時一間區域醫院平安順利的生下女嬰。女兒生產後第二天,醫院的社工人員即進行詳細的訪談,建立基本資料,給予母親在哺育嬰兒時的指導。出院回家後,大約不到一周的時間,地方政府亦派員至家庭實地訪視,比利時叫她們為Mid Wife,檢查母親及嬰兒,包括量測嬰兒的身高、體重、外表狀況,以及母親產後恢復情形。Mid Wife並出示她的名片,表示嬰兒父母親如果有任何問題,廿四小時都可以打電話與她連絡,她會給予初步的建議,必要時會代為通知醫師處理。除此之外,女婿並告訴我,Mid Wife還有一項任務,就是調查嬰兒生長的環境以及父母親哺育的能力,做為後續追蹤的依據及參考。Mid Wife到家裡的訪視,初期三個月為每周一次,爾後會略為減少,而且完全免費。
我想,如果我們在各地的公共衛生單位,若能夠在嬰兒出生後,主動到家庭訪視及了解,前述的悲劇應該就可以避免。雖然政府聘用這些人員以及建立制度,會多花一些經費,假如因此可以解救無價的生命,以及節省未來可能花費的社會成本,再怎麼算,也是值得的。
當然, 報社編輯修改過我的原文, 原來我在第一段的"有能力的政府, 是不允許這類事件發生的."就被刪除了. 我想編輯有另一類考量吧! 其餘被修改部份, 使得整篇文章更具可讀性.
以下是被刊登文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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