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曾經在美國西部, 包括舊金山, 雷諾, 拉斯維加斯, 以及洛杉磯之間, 有過長途駕車的經驗. 多次到比利時, 外出時開一台車, 沒有我用武之地. 去年我到比利時來, 因為路況比較熟悉些, 女兒放心讓我單獨駕車. 今年(2012年)來這裡, 一來是時間長些, 停留快三個月, 二來全家出門一台車不夠用了, 我這老將, 曾經駕車數十年的經驗, 還會開戰車, 總算是有機會出頭了. 開車去過 Gent根特, 安特衛普等, 上星期還開去荷蘭的 Sluis 市呢.
今天, 與內人開車到法國的 Lille Europe 車站, 主要是熟悉道路, 以便在十月一日清晨, 來這裡接二位貴賓來訪.
國外駕車的經驗, 除了美國, 荷蘭之外, 又增加了法國這個國家.
在歐盟之內, 國與國之間的邊境很模糊, 只有從路標的形式及語言, 才感覺到另一個國家了. 方便是很方便, 但對治安, 行車事故等管理, 就不知道兩國有關單位會如何處理?
上圖不遠處, 就是比利時與法國的邊界, 內人所站的路線是行人道, 旁邊的是脚踏車道, 與汽車道, 有明顯的間隔, 走在正確的路線上, 是很安全的, 這在我們住在高雄的市民來看, 真的無法想像的.
想想在歐盟成立之前, 這條道路一定是個關卡, 大排長龍等著過關的場景, 跟現在脚踏油門, 無聲無息的開過去, 也一定無法想像的.
走近點兒再看, 標示為荷文的比利時, 道路速限分三種, 市區 50公里, 郊區(非市區)70公里, 高速公路120公里, 簡單明瞭, 沒有灰色地帶.
在這裡開車, 人人(絕大部份)遵守簡單明瞭的交通規則, 安全性很高, 聽不到喇叭聲, 也沒看到任何交通事故發生. 像我在這裡開車, 走在主要道路上, 旁邊的叉路有車子過來, 我不會慢下來, 因為我知道對方一定會讓我, 己經養成習慣了. 不過, 下個月回高雄開車, 還要從新習慣高雄人的開車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