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林克穎在台灣撞死人, "偷"了朋友的護照"逃"到國外, 還嗆聲說台灣司法審判不公等等

這幾天, 法院在審理一件二歲男童王昊被殺案, 兇手由死刑改判30年徒刑, 審理法官馬上受到如山倒海的責駡, 甚至於, 還召集人馬到司法院靜坐抗議.

前幾天, 看大陸歷史老師袁騰飛的 youtube, 他說, 當初中國及日本都有"維新"的想法及動作, 為什麼日本會成為世界強國, 中國依然如舊. 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實力, 在全世界排名第二, 三, 中日第三次大戰, 中國其實佔不到什麼便宜的. 原因是, 日本從西方學到的, 不只是"技術", 甚至也學到了西方的"制度"及"思想". 中國呢! 只學到了"技術"的層級.

反過來看台灣, 我們一直奉行"三民主義"及"五權憲法", 英美的"三權分立"的精神, 我們一點兒都沒學到, 講清楚些, 我們只學到他們的"技術"而己, 甚至連"制度"都沒學到, 更別說是"思想"了.

美國成立不過二百多年, 他們"技術", "制度", 及"思想"是一致的, 行政, 國會(我們的立法)及司法, 各自獨立, 也互相牽制, 造成美國為世界第一強國, 不是沒有原因的.

回過頭來, 看看英商林克穎的案件, 他不敢回台灣, 是怕受到不公平的審判, 因為, 在台灣除了司法之外, 還有更恐怖的媒體及民粹, 而這二項, 足以板倒任何的"行政"及"司法", 信不信?

王昊及林克穎的案件, 我們在媒體上, 有沒有看到司法界站出來說明, 為什麼合議庭會那麼判? 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就算是判的不洽當, 難道靠"媒體"或"民粹"就可以補救的嗎? 如果真的到了要靠"民粹"這個地步, 那還要司法幹什麼? 一個國家沒有了司法, 還成為一個國家嗎?

當然, 司法界, 警界都有壞鼠, 但總不能因為這樣, 把司法及警察都取消吧!

什麼時候, 我們的領導人, 可以開始思考如何學學人家的"制度"及"思想", 那才是國家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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