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428期第16頁,由張作錦主筆的人文與政治之間專欄撰寫,標題為台灣很難找到「迂腐」的人了的文章,看了之後很有感觸。
文中敍述1938年9月,那個戰亂動盪的時代,雲南省主席龍雲的女兒沒考上西南聯大附屬中學,龍雲要他的秘書找西南聯大的校長梅貽琦說情,因為龍雲對西南聯大的成立有許多幫助,他們之間的關係也很好。但是秘書為難的欲言又止,小聲的跟龍雲說,梅校長自己的女兒也沒被錄取,龍雲再也不提此事了。
等到1946年,那個戰亂動盪的時代仍然沒完沒了,梅校長的女兒到了考大學的年紀,清華大學還差兩分,同學們要她找爸爸說說,她說:「門都沒有,想都不要想。」另外還有清華大學的建築系主任梁思成,以及文學院院長馮友蘭,他們的女兒也都接受落榜的現實,沒有求父輩走後門。
因為她們知道,她們的父輩也都是「汙腐」的人,把操守名節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絕不肯幹出苟且之事。
作者還特別對「迂腐」做個解釋,他說;
敬畏規則,自覺遵守
「迂腐」是什麼?是一種對規則敬畏,與自覺遵守。 而規則,就是社會公平正義最鮮明的表達。所以「迀腐」,就大是對公平正義的堅持,是公平正義的堅持,是公平正義的人格代表。
但是台灣目前的政經風氣之敗壞,幾乎己到「天理難容」的地步,很難再找到「迂腐」的人和事了。
看到這理,不僅嘆了一口氣!真的是一篇針針見血的文章啊?很懷念以前那些「迂腐」的人。
以下,我想再說說幾段我自己的故事,我也算是「迂腐」的人嗎?
我父親於民國35年1946年,也是一個戰亂動盪的時代,隨政府到台灣辦理日本投降接收事宜,那時台北市的公家宿舍想要「黑」一間,真的是輕而易舉的事,聽母親轉述父親的話:「這些都是國家的財產,一絲一毫都不能碰。」結果是,我們家一直到我官校畢業後,在部隊任職軍官,才在鳳山買了第一間房子。
任職連長時,要處分一位應該是班長級的幹部,他的父親跟一位阿姨來部隊求情,我連見都不見。
在部隊任戰車營營長時,分發一台反裝甲排的M151吉甫車,長官馬上跟我要那台吉甫車的四個新輪胎,我則以戰備優先的理由拒絕。
退伍後初任高雄市環保局委任稽查員,那時我己具備薦任的資格,科裡也有兩個薦任稽查員的職缺,但就是不升我,另一位跟我有相同情況的王姓稽查員問我,要不要送個紅包啊?我回答;「不送,也沒錢送,要升我,我會好好幹,不升我,我也可以躺著幹。」後來隔沒多久,升了我們兩位為薦任稽查員職缺。
後來在環保局任職科長,老婆在清潔隊當內勤,在她被錄用,先是外勤,後調內勤,我沒有跟她的長官交待過任何事情。
在環保局任科長之前是任總務室主任,由當時的林江山局長特別提拔,但是,林局長的宿舍我從來沒有踏進過一步。後來林局長調職,來了吳局長,我除了兩位局長交接宿舍之前,到了局長宿舍看一下,後來還是沒再踏進一步,結果就不談了......
在科工館任秘書室主任時,以前的一位好朋友,也是介紹我去考這個職位的「貴人」,後來她也考進科工館變成同事,就曾經在公務上抱怨沒支持她,我也是有苦說不出,只能說我是一個「迂腐」的人。
「汙腐」跟「不通達情理」有時候很不容易釐清,我有一篇文章,它的標題就是「我是一個不通情達理的人嗎?」,裡面敍述的案例,好像也有一些「汙腐」的味道。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