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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疑似罹癌申請的理賠, 結果又是烏龍一場, 我的狀況其實不是致癌, 不算癌症, 無法理賠, 也算是歡喜收場.

2月24日的大腸鏡檢查, 親眼看到自己乙狀結腸部位, 有一粒大小約1*0.4*0.6公分的瘜肉被切除, 並送驗. 接著是3月8日的門診看化驗結果. 醫生告知這粒瘜肉有不好的東西, 有成癌的可能, 雖己切除, 必須一年後再來做大腸鏡追踪. 到此為止, 我的解讀為: 這粒瘜肉發現癌細胞, 沒有擴散, 己切除, 必須一年之內追踪. 

同時, 林醫師也問我要不要開立診斷證明書, 我心想, 這次大腸鏡檢查, 我只花了自費的瀉藥三百多元, 而且收據也隨手丟掉了, 一般意外險實支實付型的, 沒什麼好理賠的, 就回林醫師不用了.

當天隨即將結果告知小女兒, 並且將過程寫了一篇文章, 大女兒也是看到這篇文章才知道結果, 至於內人部份, 等她3月13日由台北返回高雄時, 我才跟她詳說.

3月8日看完診回到家, 突然想起來, 內人不是有幫我保防癌險嗎? 記得裡面有一個條款, 只要獲知得到癌症, 就會得到一筆理賠金, 以後的治療等等, 另外還會給付. 趕忙到內人(這時她在台北度假)的書桌上翻找, 找到中國人壽我的防癌終身險, 理賠條款第一條就是註明罹患癌症理賠, 金額是每單位3萬元, 內人幫我保的是兩個單位, 我一想, 得到癌症己經很不幸了, 這個理賠金額雖然不多, 也不能放棄. 

趕忙上高雄榮總的官網, 掛了林醫師下星期一, 3月15的診, 請他開立診斷證明書.

接著, 於3月12日星期五早上9點, 到位於明誠四路, 美術館公園對面的中國人壽大樓客服中心, 詢問理賠事宜, 客服中心位於一樓, 早上八點半就開始營業了. 進門抽了號碼牌, 等了一分鐘左右就輪到我了, 說明來意, 出示身份證, 連保單都不用出示, 服務人員就很客氣的跟我解釋我的保單的理賠內容, 並表示罹癌理賠只能領一次, 如果身體其他部位得到癌的話, 就沒辦法理賠了, 但每次治療都會理賠. 她並且用瑩光筆在所應附的證件一欄表明顯標示出來,

理賠.jpg

3月15日再次看林醫師的診時, 向林醫師提出致癌的診斷書的需求, 然後, 林醫師很慎重的跟我說, 這粒瘜肉, 叫腺瘜, 不是癌細胞, 正確一點說, 還沒形成癌細胞, 所以才要一年期的追踪.

林醫師接著說明, 如果化驗結果, 在這粒瘜肉裡所發現的是癌細胞的話, 後續作業就沒那麼簡單了. 必須立即安排開刀, 將這粒腺瘤的瘜肉週邊都要切除, 並且會開立重大傷病卡, 也會開大腸癌的診斷證明書. 當初在3月8日看診時問我需不需要診斷證明書, 是要一般意外險的理賠, 因為大腸內視鏡的切除, 也算是門診手術的一種, 也在實支實付理賠的範圍,

原來, 那時候我才知道, 我並沒有罹患癌症, 白白擔心了好幾天. 完全是自己誤解了醫師的解釋, 或者是過度的解讀醫師的說明, 自作自受, 自討沒趣, 自作主張, 不求甚解, 活該擔心一星期, 活該死了那麼多的細胞, 相較起來, 無法理賠的6萬元(1個單位3萬元), 根本不算什麼!

再次得知這個"好"消息後, 計畫安排一天, 請大家到漢神巨蛋吃鼎泰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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