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疑似罹癌申請的理賠, 結果又是烏龍一場, 我的狀況其實不是致癌, 不算癌症, 無法理賠, 也算是歡喜收場.
2月24日的大腸鏡檢查, 親眼看到自己乙狀結腸部位, 有一粒大小約1*0.4*0.6公分的瘜肉被切除, 並送驗. 接著是3月8日的門診看化驗結果. 醫生告知這粒瘜肉有不好的東西, 有成癌的可能, 雖己切除, 必須一年後再來做大腸鏡追踪. 到此為止, 我的解讀為: 這粒瘜肉發現癌細胞, 沒有擴散, 己切除, 必須一年之內追踪.
同時, 林醫師也問我要不要開立診斷證明書, 我心想, 這次大腸鏡檢查, 我只花了自費的瀉藥三百多元, 而且收據也隨手丟掉了, 一般意外險實支實付型的, 沒什麼好理賠的, 就回林醫師不用了.
當天隨即將結果告知小女兒, 並且將過程寫了一篇文章, 大女兒也是看到這篇文章才知道結果, 至於內人部份, 等她3月13日由台北返回高雄時, 我才跟她詳說.
3月8日看完診回到家, 突然想起來, 內人不是有幫我保防癌險嗎? 記得裡面有一個條款, 只要獲知得到癌症, 就會得到一筆理賠金, 以後的治療等等, 另外還會給付. 趕忙到內人(這時她在台北度假)的書桌上翻找, 找到中國人壽我的防癌終身險, 理賠條款第一條就是註明罹患癌症理賠, 金額是每單位3萬元, 內人幫我保的是兩個單位, 我一想, 得到癌症己經很不幸了, 這個理賠金額雖然不多, 也不能放棄.
趕忙上高雄榮總的官網, 掛了林醫師下星期一, 3月15的診, 請他開立診斷證明書.
接著, 於3月12日星期五早上9點, 到位於明誠四路, 美術館公園對面的中國人壽大樓客服中心, 詢問理賠事宜, 客服中心位於一樓, 早上八點半就開始營業了. 進門抽了號碼牌, 等了一分鐘左右就輪到我了, 說明來意, 出示身份證, 連保單都不用出示, 服務人員就很客氣的跟我解釋我的保單的理賠內容, 並表示罹癌理賠只能領一次, 如果身體其他部位得到癌的話, 就沒辦法理賠了, 但每次治療都會理賠. 她並且用瑩光筆在所應附的證件一欄表明顯標示出來,
3月15日再次看林醫師的診時, 向林醫師提出致癌的診斷書的需求, 然後, 林醫師很慎重的跟我說, 這粒瘜肉, 叫腺瘜, 不是癌細胞, 正確一點說, 還沒形成癌細胞, 所以才要一年期的追踪.
林醫師接著說明, 如果化驗結果, 在這粒瘜肉裡所發現的是癌細胞的話, 後續作業就沒那麼簡單了. 必須立即安排開刀, 將這粒腺瘤的瘜肉週邊都要切除, 並且會開立重大傷病卡, 也會開大腸癌的診斷證明書. 當初在3月8日看診時問我需不需要診斷證明書, 是要一般意外險的理賠, 因為大腸內視鏡的切除, 也算是門診手術的一種, 也在實支實付理賠的範圍,
原來, 那時候我才知道, 我並沒有罹患癌症, 白白擔心了好幾天. 完全是自己誤解了醫師的解釋, 或者是過度的解讀醫師的說明, 自作自受, 自討沒趣, 自作主張, 不求甚解, 活該擔心一星期, 活該死了那麼多的細胞, 相較起來, 無法理賠的6萬元(1個單位3萬元), 根本不算什麼!
再次得知這個"好"消息後, 計畫安排一天, 請大家到漢神巨蛋吃鼎泰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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