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小女兒與我們二老之間的關係, 在名義上, 法律上, 實質上, 分為三個階段. 通常來說, 已經是 Final 了, 應該不會再有其他的變化.

2009年的7月份(日期不記得了), 女婿的母親, 大伯, 小姑, 小姑丈等, 正式南下, 到我們提親. 大伯並向我要了用紅字寫的小女兒八字, 說要帶回去合一合. 並強調, 生辰八字是私密性的東西, 收到這張八字, 代表小女兒已經是他們李家的人了.

所以, 這個階段, 小女兒名義上, 已經是別人的太太, 女婿也開始改口叫我"爸爸"了.

2010年5月16日在台中悟棲, 舉辦宴席, 宴請男方親朋好友, 第二天, 5月17日, 小兩口在悟棲戶政事務所登記. 小女兒身份證上的配偶欄, 已經不是空白.

所以, 這第二個階段, 小女兒在法律上, 正式為別人的妻子.

昨天(2011年3月22日), 小女兒把戶籍由我家, 所謂她的娘家, 辦理遷入她新買的房子, 從我家的戶口名簿"除名". 在昌盛路的新家, 正式登錄, 另外請領一本戶口名簿.

所以, 目前這個階段, 小女兒實質上, 已是獨立的個體. 除了情感及血緣上無法切割, 小女兒已經"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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