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 我變成旅居比利時大女兒, 在台灣的財務(出納)專員了.
大女兒經常回台灣出差, 少則3-5天, 多則8-9天, 如果帶小孩回來順便度假的話, 至少二星期, 使用台幣的機會很多, 假如動不動就刷信用卡, 單單國際滙率以及刷卡的手續費就嚇死人. 所以, 在台灣的銀行帳戶存一筆款項, 要用的時候再提就好了, 存摺印章拿來拿去, 也不是很方便, 於是乎, 需要一位有時間, 又值得信任的人, 負責掌管這筆專款, 環伺四週, 好像只有我最適合. 於是, 大女兒就把她台灣的銀行帳戶存摺及印章交由我保管.
當初接到這項重責大任(退休人員, 比較會小題大作), 是一板一眼的執行業務, 我的老闆是大女兒, 雖然她除了年節的紅包, 不會給我一毛錢的工資, 程序上, 她還是老闆, 沒有她的"指示", 誰也別想從帳戶裡領出一毛錢.
執事初期, 老婆說:"女兒在我這兒拿了五千元, 說要找你拿." , 小女兒也說:"姐姐臨時向我借了5千元, 說妳會給我."等等, 我一概不理, 在大女兒沒有回應付款之前, 我是不會辦理的. 存摺有進出帳的最新記錄, 我會隨時向老闆回報, 回報了許多次, 大女兒都沒回應, 有讀未回, 後來變成只要是有讀, 我就假設她己知悉了. 相關的客戶都是自己的親人, 慢慢的變的簡單多了, 不用經老闆的同意, 我就自行的滙款轉帳, 大家都方便, 皆大歡喜.
今天, 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我上A銀行領一筆大女兒的年度健保費, 要還給代墊的小女兒, 一般作業方式應該是直接電滙轉帳, 我確用最笨的方法, 從大女兒的帳戶領取現金, 再到小女兒的B銀行無摺存款, 騎著市府的C-Bike在市區跑, 還是很方便的, 退休人員, 別的沒什麼, 就是時間最多, 還可以當做運動健身, 何樂而不為呢!
未來小女兒假如需要人手幫忙的話, 相信, 我是當然的口袋人選吧!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