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我的老東家)寄來的明信片, 通知我家的機車排氣檢驗過期了, 儘快在七天內受檢, 否則開罰......等等等等.

我一向奉公守法, 接到政府的通知, 不管是補稅, 補健保費, 罰單等等, 我都以"最速件"處理.

所以, 立馬騎著我的機車, 到住家附近的一間機車行檢驗, 結果-正常, 臨走, 老闆還告訴我, 下個月還要來檢驗一次, 我就覺得奇怪, 不是才檢驗合格嗎? 為何下個月還要再檢查一次呢?

老闆回答, 這次檢驗是102年次, 下個月是103年次.

依此邏輯, 如果有三年都沒檢驗, 是不是十月份還要再一次呢? 如果十年都沒檢查, 那可以不可以買折價套票呢? 如果我家小狗今年沒注射防疫針, 明年是不是連打兩針呢? 欠稅要補繳, 類似這種機械式的檢查, 應該更有彈性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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