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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相繼有幾位大咖的過世,牽連出所謂遺產的問題,一個是瓊瑤,另一個是劉家昌,瓊瑤有二段婚姻,他們死後,不約而同的都發生了後代爭取遺產的紛爭。

小女兒的一位死黨也是如此,父親過世後,親姐妹倆形同陌路,這位小女兒的死黨我也很熟悉,知道這情形後,也是很傷感。

老婆的娘家有13位兄弟姐妹,岳父去世的早,岳母也去世20年了,這段期間,兄弟姐妹們都還保持相對的來往,因為,岳父母沒有遺留一毛錢的遺產,如果當年岳父母留有相當的動產或不動產的話,兄弟姐妹是否會仍然有來往呢!真的很難說。

家母於2005年過世,辦理後事時,我首先簽署放棄所有的繼承權,一切交由弟妹兩人處理,因為家母晚年都是弟妹兩人在照顧,我沒有理由過問家母的遺產。如此,我們兄妹三人一直保持著良好的互動關係,目前(2024)為止,弟妹兩人均己離開人世,我跟老婆仍然每年春節回家母的老家,與弟媳一家過年,平常跟弟妹的晚輩們也有連絡,也會偶而會個餐什麼的。

我自己呢,沒有什麼遺產的問題,兩位女兒都很有本事,都有自己的房子及相當穩定的工作,孫子們也在正常的環境長大,我們兩老目前所有的存款及不動產,都是我們養老的本,不會留給女兒們的,所以,我沒有所謂的遺產問題,也預期兩位女兒,在我們兩老離開之後,會繼續相親相愛的相處。

周圍的親朋好友相似的例子真的很多,目前也有許多己經發生,或可預期的未來會發生的個案,如果他們所謂的「遺產」在生前不妥當的處理,遺留下來的,就不是什麼遺產了,很有可能是遺憾跟仇恨了。

回頭看看我自己的兩女兒,大女兒有一位婆婆以及三位小叔,各有穩家的職業及家庭,婆婆僅有一棟老房子,一棟他們四個兒子成長生活的老家,她婆婆百年之後,四兄弟分房子,不會有什麼問題。小女兒也是相類似的情形,小女婿有姐妹各一,妹妹還是單身,家庭也相對簡單融洽,預期以後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有時候,我還真的感謝父母沒有留給我什麼遺產,我也沒有什麼留給我的下一代,讓我有一個清淨,以及無牽掛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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